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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富力地产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关于华南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具体项目满足双方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时,双方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并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在华南区域城市更新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74.35%的股权,股票代码:0978.HK)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招商”)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地产”,股票代码:2777.HK)签署《关于华南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研究推进拟合作项目后续政府报批手续及开发建设等事项,并在具体项目满足双方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时,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并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思廉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236.7344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酒店管理;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45-54楼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富力地产未发生类似交易

  富力地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意向合作模式

  广州招商与富力地产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寻求适宜的合作模式和合作机制,对拟合作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研究,推动合作事宜。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开展相关调研、谈判工作等,采用“一事一议,成熟一个,合作一个”的原则尽快确定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式等事宜,届时双方另行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予以约定。

  (二)保证与责任

  双方签署本协议已取得了合法授权,并且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协商、签署、履行过程中所知悉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本协议的存在和内容等,均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

  (三)违约责任

  因拟合作项目未获广州招商、富力地产内部审批通过导致某一拟合作项目或本协议合作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保密条款,致使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完成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续期。

  四、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在华南区域城市更新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但若后续项目合作顺利,将有利于公司城市更新业务的开展,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具体项目满足双方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时,双方就具体项目达成合作并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基本情况说明

  2022年8月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子公司与半岛城邦房地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2-104),公司与深圳半岛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半岛城邦五期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022年4月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长城资产、佳兆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2-051),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二)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减持计划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招为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2-085),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招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63,911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股份减持计划的其他通知。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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