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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股东巢琴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30日,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深股份”)股东巢琴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转让给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过户登记。巢琴仙为本公司股东杨建华之妻,杨华为杨建华胞弟,三人为一致行动关系。杨华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4,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本次减持导致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合计持股比例由9.43%减少至6.58%,持股比例变动达到2.85%。现将上述股东股份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建华

  巢琴仙

  杨  华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2022年5月12日,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深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和股东巢琴仙女士、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铁投基金”、“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甲方所持上市公司111,813,19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0.556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为“本次交易”)。2022年5月23日,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原《股份转让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约定,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2022年5月24日披露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铁投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2022年7月9日、2022年7月19日、2022年8月12日披露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2022-040、2022-042)。

  二、股份过户登记和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情况

  本次交易双方于2022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和巢琴仙女士、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转让给铁投基金的111,813,195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2 年8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于近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铁投基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1,986,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799%,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铁投基金是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铁投集团”)下属的产业投资平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系山东铁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通过控制权变更为公司引入具备相关产业背景的国有资本控股股东,有助于不断优化公司的股权架构和治理结构,为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布局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为公司健康稳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公司与股东优势资源的协同发展,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更好地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3日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深股份”)股东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2021年11月23日,其一致行动人张恒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2022年8月30日,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转让给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过户登记,本次减持导致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恒岩合计持股比例由9.76%减少至6.71%,持股比例变动达到3.05%。现将上述股东股份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张恒岩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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