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2-058
持股5%以上股东经纬创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经天纬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经纬创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经纬创达”)和杭州经天纬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经天纬地”),经纬创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杭州经纬腾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天纬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创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经纬腾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创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左凌烨。前述2家机构构成一致行动人。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经纬创达和经天纬地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获悉其自前次合并减持达到1%触发信息披露义务后已合并减持公司股份累计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数据是指经纬创达和经天纬地前次合并减持达到 1%触发信息披露义务时的持股数据,具体可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6)。
经纬创达、经天纬地在本次减持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经纬创达、经天纬地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1:经纬创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经天纬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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