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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和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和《奇安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3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2022年9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682,082,124股的比例为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8元/股,最低价为42.82元/股,回购均价52.0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52,011,720.6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3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919,652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56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

  激励对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0.7399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9月7日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0-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建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18)。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19)。

  5、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9月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0.7399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21日出具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21日验资报告》(XYZH/2022BJAA120406),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7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4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62,551.00元,其中,计入股本7,39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55,152.00元。近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披露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9,697,110.91元,公司2022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1.34元/股;以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682,089,523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7399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1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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