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3年封闭运作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3年封闭竞争优势混合;基金代码:007639;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9月4日成立。根据《汇添富3年封闭运作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设定一个三年的封闭期,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
鉴于本基金封闭期即将届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名称变更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将于2022年9月4日届满,将自2022年9月5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不变,并适用基金合同中关于转为开放式运作后的有关规定。
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中的基金名称进行修订,即修订为“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且进一步明确不再适用基金合同中关于转换前封闭运作的相关约定。本次修订主要系因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届满后转换运作方式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2年9月5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日
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汇添富3年封闭运作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3年封闭竞争优势混合,基金代码:007639,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9月4日成立。根据《汇添富3年封闭运作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本基金的封闭期自2019年9月4日起至2022年9月4日止。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自2022年9月5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汇添富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不变,并适用《基金合同》中关于转为开放式运作后的有关规定。
2.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注:1个月按30天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含跨TA转换)业务,不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和定投业务。
7.1.2场外代销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2年9月5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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