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新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新颢”)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91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06%。
2、厦门新颢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企业,股东均为公司员工。公司联席董事长兼总经理毛磊为厦门新颢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毛磊为公司股东共青城波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波通”)的实际控制人吴世蕙之配偶,故毛磊、共青城波通、厦门新颢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84,100股,占公司股本的17.4552%。毛磊持有厦门新颢41.0969%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49.5030%,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936,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27%。
3、公司副总经理沈文光为厦门新颢有限合伙人,其持有厦门新颢4.1416%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3.7887%,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1%。
4、公司副总经理林广靠为厦门新颢有限合伙人,其持有厦门新颢3.6311%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2.9911%,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17,000股;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直接持有公司1,500股,总计持有公司1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73%。
5、公司财务总监毛凤莉为厦门新颢有限合伙人,其持有厦门新颢1.4524%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1.2629%,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4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7%。
6、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舟容为厦门新颢有限合伙人,其持有厦门新颢4.3573%的合伙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权益份额为3.9881%,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公司1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1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厦门新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毛磊、沈文光、林广靠、毛凤莉及公司前董事会秘书李舟容的书面减持公司股份申请,厦门新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95,580股公司股份(其中包含以上董事及高管人员间接持股为:毛磊不超过46,762股、沈文光不超过7,410股、林广靠不超过5,850股、毛凤莉不超过2,470股,李舟容不超过15,000股,剩余118,088股由厦门新颢其他股东分配),占公司总股本的0.1770%。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李舟容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其本人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李舟容本次减持股数为15,000股,占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9.6154%,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已严格遵守其本人的承诺。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减持主体中,毛磊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50,000 股,且为厦门新颢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毛磊为公司股东共青城波通的实际控制人吴世蕙之配偶,故毛磊、共青城波通、厦门新颢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84,100股,占公司股本的17.4552%。
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毛磊、沈文光、林广靠、毛凤莉、李舟容计划减持的股份均为其通过厦门新颢间接持有的股份。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9月9日-2023年3月9日。
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即2022年9月28日-2023年3月28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特定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锁定承诺
(1)本公司股东毛磊、厦门新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毛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其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若减持股份,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同时,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沈文光、毛凤莉、原董事会秘书李舟容承诺:在厦门新颢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相应锁定承诺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其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若减持股份,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同时,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特定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特定股东厦门新颢减持意向如下: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2021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若减持公司股票,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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