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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董事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潘建忠先生、邹兆云先生、葛林先生、孙化斌先生、杨淑侠女士、李平女士、陆敬权先生、朱小磊先生、丁炎森先生、董事曹薇女士、财务总监邹雪梅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以上股东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以上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潘建忠先生、邹兆云先生、葛林先生、孙化斌先生、杨淑侠女士、李平女士、陆敬权先生、朱小磊先生、丁炎森先生、曹薇女士、邹雪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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