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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580号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3,514,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3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3,51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35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213,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1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冯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冯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韩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韩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徐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徐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选举蒋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蒋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5选举冯晓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冯晓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6选举付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付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宋长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宋长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选举袁亚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袁亚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选举韩木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韩木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1选举李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李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2选举张庆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51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

  表决结果:张庆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畅、张艳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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