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有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289,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21%,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272,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509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9,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8,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78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8,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78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8,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78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1-4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莉莉、张天慧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0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2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81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已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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