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 本次拍卖中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王悦先生所持有的249,668,363股公司股份被拍卖。
2、 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最终结果以本次拍卖股份被法院裁定以及最终完成过户为准。
2022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收到王悦先生家属转达的上海金融法院对王悦先生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沪74执恢10号》、《【2022】沪74执恢12号》、《【2022】沪74执恢13号》、《【2022】沪74执恢14号》),关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悦先生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裁定变价被执行人王悦先生持有的公司252,168,363股股票。
2022年8月3日,公司在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王悦先生持有公司的249,668,363股股票将于2022年9月6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通过查询获悉,本次拍卖已于2022年9月6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7日10时止在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注:被裁定拍卖的以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的2,500,000股公司股票尚未开始公开拍卖。
二、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1、根据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完成拍卖的80,623,370股公司股份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前述人员,尚需依照《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上述股份最终是否成交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2、 根据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本次拍卖中王悦先生所持有的169,044,993股公司股份已流拍。
3、 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等情况如下: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王悦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如下表:
股东本次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注:本表中相关数据仅涉及本次拍卖。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完成过户前,王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骐飞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0,330,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其中王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0,33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
因王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冻结,本次流拍股份可能存在继续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此外,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悦先生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控股股东王悦先生被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并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拍卖被执行人王悦先生持有的共计188,159,776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份的8.74%),目前已完成拍卖,尚未完成过户,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
若上述已完成拍卖股份均完成过户手续(已完成司法拍卖的股份合计268,783,1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49%),王悦先生持股数将变为171,546,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王悦先生与骐飞投资合计持股数将变为171,546,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王悦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拍卖、变卖,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可能会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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