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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富立”)、广东虹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湾供应链”)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华富立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虹湾供应链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为东莞华富立和虹湾供应链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22,000万元和4,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东莞华富立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虹湾供应链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分别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合计提供不超过11.2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实际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二、本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华富立

  东莞华富立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卢旭球,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碧华路26号,主营业务为设计、研发、生产、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装饰线条、装饰面材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东莞华富立总资产为50,854.29万元,净资产29,421.0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4,866.04万元,净利润1,743.78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东莞华富立总资产为45,398.73万元,净资产29,936.28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2,456.34万元,净利润515.27万元。

  2、虹湾供应链

  虹湾供应链科技成立于2019年1月2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志昆,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总部二路13号1栋901室,主营业务为供应链与大数据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家居制品、五金制品、包装材料、机器设备的销售;仓储服务、物流服务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虹湾供应链总资产为27,904.57万元,净资产1,688.2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5,054.74万元,净利润188.75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虹湾供应链总资产为23,320.99万元,净资产2,048.46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700.07万元,净利润360.23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东莞华富立和虹湾供应链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东莞华富立在兴业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虹湾供应链在兴业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协议中的下列条款无实质差别,为避免重复披露,合并披露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限: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等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实质控制权,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93,813.09万元(含本次新增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89%,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73%;公司对外(不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3.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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