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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并于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当面反映情况、书面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使人产生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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