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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许江南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 议案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娟娟、徐鉴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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