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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并购借款追加抵押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并购借款概述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运营及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了并购借款1.5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或置换公司收购广州飞达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飞达音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音响”)95.4091%股份的部分交易对价。根据股份转让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分两期受让出让方所持股份。公司以第一期已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的75.4091%股份作质押担保、以公司自有房产及其他资产作抵押担保。

  公司根据收购款项的分期支付进度提用借款金额,相应办理相关股份质押和资产抵押手续。首期提用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飞达音响75.4091%的股份作质押担保、以公司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7栋自有房产(建筑面积合计40,597.62平方米)作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追加抵押物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收购款项的分期支付进度,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提用借款金额,并向银行追加抵押物。追加抵押物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原有抵押物基础上增加公司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0)东莞不动产权第0155695号”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

  2、本次追加抵押物后,公司担保的债权将涵盖与中信银行签署的各项流动贷款授信合同、并购借款合同等,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五亿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进行并购借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本次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向银行追加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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