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2-038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9月8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2年9月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金星、石焕挺、丁送平、张乙明、严俊、陈志昂、于永生、冯博、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6日。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上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9月26日。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张乙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0票。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0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6日。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上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9月26日。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0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26日在宁波市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2-040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6日。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上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9月26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上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9月2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对《关于延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为了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延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因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应当予以回避表决。
2.对《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是为了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6日 0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6日
至2022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宁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宁波大市内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宁波大市外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遵守宁波市疫情防控规定。
(四)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2、联系人:杨强 电话:0574-27686159
传真:0574-27687001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2-042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至9月1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d@nbport.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19日11:00-12: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9日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 宫黎明
董事、副总经理: 石焕挺
独立董事: 于永生
董事会秘书: 蒋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至9月1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d@nbport.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杨强
电话:0574-27686159
邮箱:ird@nbpor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2-039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9月8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金国平、监事潘锡忠、林朝军、胡耀华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6日。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上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9月26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0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6日。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上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9月26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4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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