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16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Y1TOzFD4go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国船舶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船舶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类型
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发展战略及财务指标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施卫东先生,独立董事宁振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健先生,总会计师陈琼女士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23:59前,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公开邮箱(stock@csscholdings.com),公司将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复。
2、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Y1TOzFD4go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复。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860618
传真:021-68861999
邮箱:stock@csscholdings.com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本次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情况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2-05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施卫东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8人,盛纪纲董事长、赵宗波董事、王永良董事、柯王俊董事、林鸥董事、陆子友董事、向辉明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崔明监事、韩东望监事、汤玉军监事、向华东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健先生、总会计师陈琼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一般议案,经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颢律师、刘雪韵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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