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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2-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8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宋宏炯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宋宏炯总经理提名,聘任吴斌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吴斌先生简历

  吴斌:男,1974年3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层正职)、投资发展部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业研究中心)负责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浙江省富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22年4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5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2-065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宋宏炯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陈新董事长因公出差,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廖建新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2-2024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意娟、吕亚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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