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678,34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60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592,64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28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7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90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8,677,6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2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1%,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1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飞、王倩倩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