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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艾力枫社国际广场E座221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宇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和通讯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张宇迎、熊亮、史玉江、王曦、郑斌、杨丽芳、王树良出席本次会议,张瑾、张军因行程冲突未参加本次会议,张瑾、张军非公司独立董事;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赵海池、栗沁华出席本次会议,张亚东因行程冲突未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炎锋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一、议案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议案一,关联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天津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宿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亦昆、陈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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