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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以上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议案1、议案2,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杨勇、张晶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票数),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三)登记地点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联系人:房婉旻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8,投票简称:“勤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举行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

  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概述

  2016年,公司与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文”、“标的公司”)原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舞九霄”)、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啸天下”)、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杨勇、张晶、曾勇、朱松(以下统称“广州龙文原股东”)及广州龙文关联公司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文环球”)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向杨勇等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550,26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7元,并支付50,000万元现金,合计20亿元,用于购买广州龙文原股东持有的广州龙文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同时与广州龙文原股东及龙文环球(以下统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签署了《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偿上限及分配原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进行补偿金额合计以承诺业绩的2倍为限,即不超过11.276亿元。其中信中利、创东方、张晶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进行补偿以本次交易各自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取得公司的股票数量的15%为限。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按照其在标的资产中的相对持股比例承担补偿义务,具体承担比例:杨勇承担48.27%,华夏人寿承担30%,信中利承担8.40%,张晶承担5.00%,曾勇承担3.15%,朱松承担3.15%,创东方承担0.84%,龙啸天下承担0.61%,龙舞九霄承担0.58%。如信中利、创东方、张晶本次交易各自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取得公司的股票数量的15%全部用于向公司补偿后,仍不足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应向公司进行补偿金额合计值的14.24%(即信中利、创东方、张晶合计持有标的资产的持股比例),由龙文环球承担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全部补偿义务的14.24%与信中利、创东方、张晶已向公司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杨勇与龙文环球就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互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关于补偿期内标的资产净利润承诺及补偿承诺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2015年至2018年(以下简称“补偿期”)累计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广州龙文股东的净利润,加上2015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并扣除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所直接产生的损益)不低于人民币5.638亿元;若标的公司2015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广州龙文股东的净利润,加上2015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并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所直接产生的损益)低于上述承诺金额的,则交易对方和龙文环球应按承诺金额与实际净利润差额的2倍向公司进行补偿。

  (三)关于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承诺及补偿承诺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同意在补偿期届满时,公司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公司聘请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诺若补偿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数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额,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分别应先以其本次交易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杨勇、曾勇、朱松补偿公司的股份以本次交易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取得公司的股份数量为限;信中利、创东方、张晶补偿公司的股份以本次交易各自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取得公司的股份数量15%为限。广州龙文原股东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内广州龙文原股东已补偿股份数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内广州龙文原股东已补偿现金数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减值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公司以1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

  若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进行减值股份补偿后仍不足以补偿的,未予补偿的差额部分由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杨勇、曾勇、朱松及龙文环球另行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金额=(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减值股份补偿已补偿股份数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四)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流程

  补偿期届满后,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按照专项审核意见,需要回购注销股份进行补偿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公司按照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如该等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本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人),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本数量(扣除补偿义务人持股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二、净利润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结果

  (一)净利润承诺实现情况

  受公司委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于2019年4月29日出具《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5-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9]48540007号),广州龙文2015-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诺在2015至2018年度广州龙文实现净利润合计56,380.00万元,最终实现净利润合计29,451.45万元,业绩完成率52.24%,未兑现业绩承诺金额为26,928.55万元。

  (二)减值测试结果

  受公司委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于2019年11月21日出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众华专审字[2019]第6784-02号),据此,减值测试结论为:鉴于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广州龙文100%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66,731万元,广州龙文100%股东权益评估值与购买广州龙文的交易价格相比,减值133,269万元。瑞华所进行了复核并出具的《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复核报告》(瑞华核字[2020]36010010号)。

  三、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现金金额

  依据《补偿协议》相关约定、瑞华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5-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9]48540007号)、众华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众华专审字[2019]第6784-02号),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履行的补偿明细如下:

  

  注:①根据《补偿协议》,信中利、创东方和张晶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取得公司的股票数量的15%全部用于向公司补偿后,仍不足的部分由龙文环球承担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 ②杨勇和龙文环球就《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互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③截至目前,曾勇、朱松已履行补偿义务,其他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限售股状态、相关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申请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④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前,公司不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请相关业绩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四、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履约情况及相关诉讼进展

  (一)相关诉讼进展

  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起诉了十名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本案于2019年9月26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19)粤03民初3869号),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2021年6月,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民事裁定书》,该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对本案作出中止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是该案主要当事人之一华夏人寿被相关监管机构实施接管,待中止事由消除后将恢复审理。

  (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履约情况

  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信中利、张晶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部分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已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如果法院最终不同意出具调解书,公司将在《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向法院申请对信中利、张晶的撤诉。截至目前,信中利、张晶尚未履行《和解协议》。

  2020年6月3日,公司与创东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将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9]粤03民初3869号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次日起生效(若生效裁判裁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则本协议在管辖权异议生效次日起生效)。

  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曾勇、朱松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部分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已以人民币1元回购曾勇、朱松应补偿股份合计12,528,888股并予以注销,该《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能与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杨勇、龙文环球就业绩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杨勇、龙文环球应履行的业绩补偿责任最终尚待法院审理。

  (三)未来拟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后续公司除了继续上述追偿工作外,还将根据诉讼进展、和解条件达成情况等实际情况商讨研究进一步解决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追偿措施,通过积极参与诉讼、协商和解等措施,多措并举,敦促有关当事方尽快落实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

  五、关于本次定向回购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股份并予以注销事宜

  鉴于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履行的补偿义务数额已明确,根据《补偿协议》约定,本次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华夏人寿、杨勇、龙舞九霄、龙啸天下、创东方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合计144,553,517股(具体数额详见第三条所列明细表)。

  如果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夏人寿、杨勇、龙舞九霄、龙啸天下、创东方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合计144,553,517股)将由公司按照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等相关事项。

  若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华夏人寿、杨勇、龙舞九霄、龙啸天下、创东方应在公司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下同)。由公司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本数量(扣除广州龙文原股东持股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

  六、风险提示

  1、华夏人寿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龙文环球、杨勇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华夏人寿、杨勇、龙文环球均为公司收购广州龙文事项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华夏人寿通过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于2018年8月1日冻结了杨勇持有的公司股份82,081,128股。根据该案最终判决结果,无需公司承担任何责任,但该判决对杨勇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而间接影响公司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根据《补偿协议》约定,如果公司无法对杨勇应补偿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则杨勇应以现金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此外,龙文环球和杨勇就业绩补偿承担连带责任,由于龙文环球非公司收购广州龙文的交易对方而未取得公司股份,故龙文环球的连带补偿义务只能采取现金的方式进行。但是,杨勇及龙文环球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目前,公司暂未能与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杨勇、龙文环球就业绩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亦尚未作出裁判,后续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紧急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补偿方案实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因公司并购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补偿方案实施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具体情况实施相关补偿方案实施的具体方案,办理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开立回购账户、回购股份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注销回购股份等全部手续;

  (2)支付对价;

  (3)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

  (4)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回购注销登记事宜;

  (5)办理因公司股票发生除权等事项而对补偿股份数等事项进行的相应调整的相关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减资等的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办理业绩补偿义务人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相关的股份分配、过户、登记手续;

  (8)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前提下,决定变更或终止股份回购、赠与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重组方补偿股份实施方案。

  (9)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10)办理与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重组方本次补偿股份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于2022年9月26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定向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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