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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人,实际出席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主动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3人调整为142人,上述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额度,将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同意以2022年9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9.6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原13.60元/股调整为13.0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归属75.67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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