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2〕05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9日
1.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1.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9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毅先生
(7)会议通知: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号)。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2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00,070,51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4.6395%。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00,070,61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4.639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35,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5,0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2%;反对3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995,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5,8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0%;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995,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5,8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0%;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2,986,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94%;反对7,083,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9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968%;反对7,083,6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肖毅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8,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7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454%。
肖毅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杨建琴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8,9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7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454%。
杨建琴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谢晶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8,9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7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454%。
谢晶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陆维力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83,8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8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53,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948%。
陆维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张鑫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9,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7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464%。
张鑫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6余健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202,1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83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7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792%。
余健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陈栋才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9,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7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524%。
陈栋才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崔源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79,3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73%。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48,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494%。
崔源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张坚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209,9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85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7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579%。
张坚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7.01朱勇琴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181,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8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51,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756%。
朱勇琴女士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7.02沈旭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97,208,8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84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7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468%。
沈旭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祯、邵锴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22〕051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会议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肖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肖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主任委员:
(1)战略委员会委员:肖毅(主任委员)、陆维力、陈栋才。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坚(主任委员)、崔源、肖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委员会委员:崔源(主任委员)、陈栋才、肖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栋才(主任委员)、张坚、谢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陆维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建琴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雷纯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海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夏海晶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传真号码:021-52708824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萍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家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王家栋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传真号码:021-52708824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此标准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附件:简历
肖毅先生:1967年4月出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肖毅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肖日明属于父子关系,与肖申属于兄弟关系。肖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陆维力先生:1965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哈佛商学院“国际商业领导者项目”结业证书。中国国籍。陆维力先生曾任职于上海电力设备研究所蒸汽涡轮机组长;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常规岛主系统质量主管;阿尔斯通电力公司电厂项目计划经理;ABB发电业务区域销售经理;GE有机硅中国区市场项目经理;AREVA T&D 商务总监,亚太区变压器事业部并购重组业务总监;阿尔斯通锅炉岛业务亚太区销售副总裁;阿尔斯通电力武汉锅炉有限公司总经理业务整合顾问;阿尔斯通气体绝缘高压开关中国区总经理;阿尔斯通大中国区销售和业务发展总经理,通用电气电网业务数字化业务总经理;Evoltz Participa??es S.A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陆维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陆维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建琴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明公司技术员、技术副总、副总工程师、CNAS检测中心主任、生产副总、总工程师、现任上海华明总经理,华明装备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建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雷纯立先生: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永昌积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分公司财务主管、积水(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雷纯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夏海晶先生: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公司交易员,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主持工作,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投资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夏海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萍女士: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就职于济南四五六工厂、济南振达特种油品厂和山东美捷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杨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家栋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资产管理处处长,现任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副总。王家栋先生2016年10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王家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2〕052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尤德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尤德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10日
附件:简历
尤德芹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出纳。
截至本公告日,尤德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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