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宣泰医药”)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83.5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6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21.81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9072号《验资报告》。2022年8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宣泰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721.81万元少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60,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宣泰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江苏省海门市为实施地点进行开展。公司本次增加宣泰医药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上海市为实施地点。除上述调整外,“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3日
注册资本:45,334万元(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委托制造;药品零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实验室设备、仪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加宣泰医药作为募投项目“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上海市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海通证券对宣泰医药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5,34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9.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83.5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6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21.81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9072号《验资报告》。2022年8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