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成”)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瑞和成与深圳市丰启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智远”)于2022年9月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瑞和成控股拟将持有上市公司1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6%)转让给丰启智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协议转让尚未办理完毕,故瑞和成持股数量仍为29,990,000股。
三、 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与本次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债务逾期以及仲裁情况如下:
因瑞和成与和科达原控股股东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协议转让股权交易中双方存在分歧,导致瑞和成应付给原控股股东覃有倘、龙小明、邹明股权转让尾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逾期,原控股股东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仲裁书》裁定瑞和成应向原控股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及仲裁费等合计人民币20,351,799.68元(违约金另计)。由此事项导致瑞和成持有的公司股票分别于2021年7月1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冻结998,758股、2021年12月3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669,253股,目前瑞和成正与原控股股东协商解决该事项,以上瑞和成持有的两笔被冻结的公司股票合计1,668,011股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的风险。
3、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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