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5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分别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19日、2022年4月20日、2022年6月3日、2022年7月27日和2022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6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09号)、《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13号)、《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17号)、《关于法院裁定公司股东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27号)、《关于公司股东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37号)和《关于公司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39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2022年8月10日,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召开。会议采取线上和线下书面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两项议案进行表决。2022年9月9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了表决结果:
1.《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共有521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84.30%,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2.62%。
2.《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
共有533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86.25%,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6.7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9%。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财政厅合计持有公司2,479,920,05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9%。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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