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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姚明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监事姚明辉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2-01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通讯方式召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曾强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长蒋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姚明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13、14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闫思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2-016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9月6日以通讯形式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程忠先生、王福强先生、曾强先生、张晓军先生、张欣先生、周全先生(按姓氏拼音顺序)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炼成先生、陈亮先生、赵吟女士(按姓氏拼音顺序)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无人机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 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晓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曾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晓军先生、曾强先生、陈亮先生,其中张晓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陈炼成先生、赵吟女士、周全先生,其中陈炼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赵吟女士、陈亮先生、程忠先生,其中赵吟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召集人陈炼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监事选举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姚明辉先生、文芳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全意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无人机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无人机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 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姚明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永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徐俊芳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李屹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设计师,聘任刘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刘海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宏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永光先生、徐俊芳女士、李屹东先生、刘洪先生、刘海涛先生、王宏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王宏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情形,且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门负责人聘任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杨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宋修科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门(审计法律部)负责人。杨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萍女士、宋修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蒋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蒋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附件1:总经理简历

  李永光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飞机设计专业,本科学历,研究员。1984年8月至1992年12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都所11室、12室、25室设计员;1992年1月至1992年12月,任航空工业成都所技术开发处处长助理;1992年12月至1995年11月,任航空工业成都所技术开发处副处长;1994年1月至2002年2月,任成都蓝天实业总公司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航空工业成都所所长助理、所专务;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兼任中航无人机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中航无人机总经理。

  李永光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30%;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俊芳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专业及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8月至2002年12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分行业务经理、分理处主任;2002年12月至2018年12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飞财务部会计、主管师、主任师、室主任、高级业务经理;2018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中航无人机总会计师。

  徐俊芳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泰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22%;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屹东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设计系空气动力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航天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至2000年1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都所一室设计员、副组长、组长;2000年1月至2008年9月,任航空工业成都所一室副主任;2008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航空工业成都所副总设计师;2018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中航无人机副总经理、总设计师。

  李屹东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30%;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洪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8月至2002年4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飞装配厂车间工艺员、工艺副组长、工艺组长、副主任;2002年4月至2006年3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飞总工艺师室副总工艺师、总工艺师;2006年3月至2009年2月,任成飞技术装备公司经理;2009年2月至2017年9月,任航空工业成飞副总工程师兼制造工程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航空工业成飞副总工程师;2018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中航无人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刘洪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22%;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海涛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3年12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飞结构件厂工程技术室数控机加工艺员、工艺师、副主任、主任;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航空工业成飞团委书记;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航空工业成飞总装厂厂长兼分党委副书记;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航空工业成飞总装厂厂长、党委副书记;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航空工业成飞经营管理部部长;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航空工业成飞经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部长兼科技委财经管理专委副主任;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航空工业成飞副总工程师兼经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部长、科技委财经管理专委副主任;2020年12月,任航空工业成飞副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中航无人机副总经理。

  刘海涛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87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20%;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宏玉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空气动力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92年8月,任航空工业成都所设计员;1992年8月至1995年6月,任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科技实业总公司(现为“成都凯迪飞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1995年6月至1998年12月,历任成都蓝天-恒利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副厂长、厂长;1998年12月至2006年8月,历任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科技实业总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6年8月,兼任成都航空电脑公司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9年5月,任航空工业成都所计划部特级业务主管;2013年8月至2019年5月,兼任中航无人机董事会秘书;2019年5月至2022年9月,任中航无人机董事会秘书。

  王宏玉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22%;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4: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杨萍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铸造专业,研究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至2001年5月,任航空工业成飞5车间工艺员;2001年5月至2004年9月,任航空工业成飞经济协作管理处资产管理员,2004年9月至2020年12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飞企业发展部资本运营室资本运营员、资本运营室副经理、资本运营室副主任、资本运营室主任、非航项目室主任、资本管理室主任、资本管理高级业务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中航无人机总法律顾问、证券事务代表。

  杨萍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1.25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14%;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修科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08年4月,任航空工业成飞钣金厂工程技术室工艺员,2008年4月至2019年4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飞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领导干部室干部管理业务经理、主管业务经理、主任业务经理,2019年4月至2022年2月,任航空工业成飞总装二厂生产第二党支部书记兼厂长助理,2022年2月至2022年9月,任中航无人机纪检部/审计法律部部长。

  宋修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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