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并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对问询函回复的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对问询函回复进一步的审核意见,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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