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上诉状,二审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 诉讼案件涉及金额:2,000万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二审暂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判决及执行结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应收款项催收力度,积极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近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现将有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就其与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并取得该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案件号:(2022)苏0191民初3391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上诉案件的相关情况
上诉人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苏0191民初3391号民事判决,特提出上诉,请求:
1、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苏0191民初339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采取法律途径加强经营活动中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本案二审暂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判决及执行结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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