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06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说明,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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