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暨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董事方卫中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74,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6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方卫中先生计划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3年4月12日止,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6%;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方卫中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如上表所示;
2.方卫中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方卫中先生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
三、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承诺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暨董事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和减持数量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方卫中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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