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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9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3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9日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符合青岛市有关疫情防控及本公司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等),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查询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并请关注往返、途经城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与政策。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9日

  至2022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7、议案9-12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议案9、议案10、议案12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顼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9月26日上午10:00至11:00

  (二)登记地点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应于2022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高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

  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熊玉琳

  联系电话:0532-87903188-8323

  电子邮箱:zq@gaoce.cc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

  邮政编码:266114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9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838360_J01号)。

  董事张顼系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2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60号文批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对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60号文批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40,462,9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070,38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503,992.88元。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0)第030019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30,503,992.88元已于2020年7月3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以下募集资金专户:汇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开立的69060078801100000438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300,000,000.00元;汇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立的4520020010120100098336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90,503,992.88元;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开立的522070100100319125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4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1:本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6,548,003.05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859.8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0)第030074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注2:本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从人民币180,000,000.00元调整至人民币110,504,000.00元。另外,本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1月31日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808,100.00元及该项目对应理财收益人民币213,300.00元,合计人民币16,021,4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综上,考虑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808,100.00元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6,312,100.00元。

  注3: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1,573,979.36元。

  注4:本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4,500,000.00元,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累计收益为人民币9,496,396.09元。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2]1239号文《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3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049,8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250,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049,800.00元(含税),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786,400.00元(含税),尚有发行费用人民币263,400.00元(含税)尚未支付。

  注2:本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26,975,866.82元,其中,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26,359,466.82元,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16,400.00元(含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2)第030074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有人民币5,041,550.25元未置换完毕。

  注3: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和其投资总额的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已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0,000.00元、金刚线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7,0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167,000,000.00元募集资金(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1.48%)的用途进行变更。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3,230,000.00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000,000.00元,新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有关变更项目的具体分析和说明见“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金刚线产业化项目”、“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0,000.00元、金刚线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7,0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167,000,000.00元募集资金(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1.48%)进行变更,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

  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件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乐山12GW机加及配套项目”及“乐山6GW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

  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附件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二、(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内容。

  注3: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和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所致,具体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二、(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内容。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致,具体情况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注2相关内容。

  注4:实际投资金额中包括2020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人民币3,654.8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本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6,548,003.05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859.85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4.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0)第030074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公司已将人民币4,164.79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注5: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公司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人民币1,450.00万元,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注4相关内容。

  注6: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89.08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包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本金人民币1,45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2.55%,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25.02万元,低于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48,33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将“乐山12GW机加及配套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作相应调整。

  注3:实际投资金额中包括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131.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一、(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注2相关内容。

  注4: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一、(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注3相关内容。

  注5: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228.77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包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本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52.20%,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金刚线产业化项目效益略低于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金刚线市场价格低于预期,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完成金刚线“单机十二线”技改,金刚线产能及出货量大幅提升,后期效益预计将得到提升。

  注3:公司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技术中心扩建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存在承诺效益。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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