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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徐华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宏霞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非儿、沈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监事梁金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金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梁金成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选举出的监事就任前,梁金成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梁金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梁金成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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