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2-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09:15至2022年9月13日15:00;
2.召开地点: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所得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勇、邱丽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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