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2-065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8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有效推进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建立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助力公司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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