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8号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周旭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副总裁陆一品先生出席会议,副总裁谭家明先生、总裁助理孔东华先生及制造总监杨渭清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巩晓燕、翟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范淑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徐国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国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国忠
委员:徐彬、王晓光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芸达
委员:邹成效、陆一品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建华
委员:邹成效、徐国忠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邹成效
委员:李芸达、徐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徐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陆一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陆一品先生、王晓光先生、谭家明先生、郝建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陆一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孔东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助理;聘任杨渭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制造总监。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冉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受聘人员简历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受聘人员简历
1、徐彬先生,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3月至今,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曾荣获江苏省科技企业家、中国重型机械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重型机械行业“十三五”科技创新标兵等荣誉。
2、陆一品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1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王晓光先生,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监助理;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4、谭家明先生,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8年12月,历任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机械厂工程师、副总工程师;1999年2月至2001年12月,任浙江通力减变速机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02年2月至2015年11月,历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技术副总;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副总裁;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5、孔东华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4月至2007年8月,任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实施顾问;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常州金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11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6、郝建男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河北省唐山爱信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2014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计划仓储部部长;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公司仓储部部长,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公司副总裁。
7、杨渭清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13年4月,任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制造三部部长;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总监。
8、冉艳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就职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2019年9月至今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注:2021年5月,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将“总经理”变更为“总裁”,“副总经理”变更为“副总裁”。前述修订仅为职位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根据《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7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人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82,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62,525,360股变更为662,242,56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66,224.25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以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潜路9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2)申报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陆一品、冉艳
(4)联系电话:0519-69878020
(5)传真号码:0519-86575867
(6)邮政编码:213100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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