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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伟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鲁、邱加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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