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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行长、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3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飞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及《关于提名赵飞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拟任职的赵飞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同意聘任赵飞先生为本行行长,待其任职资格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银保监局”)核准后正式履职。资格核准期间,按照相关程序,在报告河南银保监局后,由赵飞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本行董事会同意提名赵飞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赵飞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的相关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河南银保监局核准,任期自河南银保监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行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本行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赵飞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行于2022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行于2022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聘任行长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长、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收到申学清先生的辞职申请,因达到退出现职年龄,辞去本行行长、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申学清先生的辞职申请自2022年9月13日起生效。辞任后,申学清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申学清先生持有本行55,000股A股股份。辞任后,申学清先生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所持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的规定。申学清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并无不一致意见,也无任何与其辞去职务有关而需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事项。

  申学清先生对本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干部员工多年来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诚挚感谢,衷心祝愿本行高质量发展再创佳绩,真诚祝福全行干部员工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申学清先生自2011年担任本行行长以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执行本行党委、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团结带领经营管理团队和干部员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本行的改革、转型和创新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心血,付出了全部的热情、激情和真情,在本行发展历史上写就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2011年以来,本行先后在香港、深圳两地上市,成为河南省首家A股上市银行、国内首家A+H上市城商行,并管理7家村镇银行和1家金融租赁公司,是河南省金融产品和工具最多的地方法人银行,综合化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截至2022年6月末,本行集团资产总额从2011年末的724.85亿元增长到5,842.96亿元,管理总资产突破7,400亿元;贷款余额从374.05亿元增长到3,164.82亿元;存款余额从549.76亿元增长到3,244.64亿元;股东权益从62.82亿元增长到621.46亿元;截至2021年末,营业收入从2011年末的32.44亿元增长到148.01亿元,净利润从9.58亿元增长到33.98亿元。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申学清先生十余年如一日殚精竭虑、夙夜在公的尽职履责和无私奉献。

  任职期间,申学清先生审时度势、锐意创新,立足城商行发展定位,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布局,在行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坚定推动本行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发展,紧紧围绕“商贸物流标杆行、中小微企业金融专家、精品市民银行”的特色定位,先后推出商贸物流“五朵云”、小微金融“简单派”和市民金融“奇妙屋”等覆盖广、品质高、服务优的金牌业务,获得了行业普遍认可和客户高度赞誉。同时,申学清先生在本行“123456”高质量发展思想指导下,全面推进“五四战略”,坚定履行河南省地方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运营主体责任,着力打造政策性科创金融一流特色银行,开启了本行转型发展的新篇章;聚焦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积极推动轻资本转型和数字化转型,为高质量发展减负增效、蓄势赋能;守牢风险合规底线,树立审慎经营理念,打基础,严管理,锻造合规铁律,织密全风险防控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乡村金融、市民金融,打通服务乡村“三农”和城市社区“最后一公里”,为受疫情、汛情影响的地区和群众送去郑银温暖,用金融回馈社会、用真心回报人民;高度重视企业“软实力”提升,推动企业文化升级,提振新时代郑银人的精气神,提升了本行管理的力度、服务的温度和发展的高度,受到全行干部职工的尊重和敬佩。

  申学清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以其卓越的领导才能和丰富的行业经验,为本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本行董事会对申学清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与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2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非执行董事苏小军先生、王世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宋科先生、李淑贤女士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全部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天宇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飞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赵飞先生为本行行长,待其任职资格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银保监局”)核准后正式履职。资格核准期间,按照相关程序,在报告河南银保监局后,由赵飞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赵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行长、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赵飞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赵飞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河南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履职,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行长、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王天宇先生、申学清先生、夏华先生,调整为王天宇先生、夏华先生、王世豪先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申学清先生、王天宇先生、夏华先生,调整为王天宇先生、夏华先生、王世豪先生,主任委员将在委员会选出后报董事会同意。

  由于选举赵飞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的相关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其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河南银保监局核准,待其任职资格核准后,拟由其担任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赵飞先生正式履职后,王世豪先生将不再担任上述两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其他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维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赵飞先生简历

  赵飞先生,1975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郑州大学经济专业毕业,经济师。

  赵先生自1999年1月至2015年3月,先后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南乐县支行员工、主管,行长助理、副行长,党支部书记、行长。2015年3月至2019年10月,先后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副处长、投资处副处长、扶贫业务处副处长。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先后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济源市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党支部书记、行长。2020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截至本公告日期,赵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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