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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减、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2022年9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俭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2,524,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632%。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1,959,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7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6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524,7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轶男、张丹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检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需要更正部分内容,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之“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更正前: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更正后: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二、“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

  更正前: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更正后: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三、“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其他应收款”

  更正前: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更正后: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四、“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更正前:

  ……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更正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的内容。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公司因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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