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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431,379,3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9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2,671,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7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58,707,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1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58,827,7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2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58,707,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1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为美国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243,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4%;反对1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弃权20,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91,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86%;反对11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7%;弃权20,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

  提案2.00 《关于将原募投项目部分变更为“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304,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弃权20,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53,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5%;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8%;弃权20,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

  提案3.00 《关于选举YANG SHUQING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302,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3%;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弃权22,5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51,2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9%;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8%;弃权22,5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海律师、于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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