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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

  ● 担保事项及金额: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天津爱旭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1.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续签的1.3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27.86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180.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9月13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爱旭在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宁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于同日与宁夏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1.3亿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续签的1.3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27.86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180.00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7月9日

  3.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高新大道73号

  4.法定代表人:陈刚

  5.注册资本:130,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天津爱旭为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宁夏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甲方: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乙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3亿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1)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但是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一切费用。

  (2)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甲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解除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甲方解除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爱旭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天津爱旭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天津爱旭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亿元的担保。加上本次续签担保金额在内,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27.86亿元仍在年度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续签的1.3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127.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59%;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127.86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59%。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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