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136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到期日为2023年2月28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6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6.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0,049,693.40元,实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450,306.6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326.3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544.56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人民币225.8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计划分步投入使用,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原因、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广东江丰、武汉江丰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增加,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广东江丰、武汉江丰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到期日为2023年2月28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二)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6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365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因此,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武汉江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到期日为2023年2月28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做出的合理资金安排,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134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董事JIE PAN先生、张辉阳先生、徐洲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到期日为2023年2月28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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