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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行为,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一、 本次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情况概述

  2022年6月20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集团”)发来的《关于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告知函》,按照《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2022〕367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昌市国资委”)将控股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水天集团持有的富春环保20.49%股权(持股数量为177,242,92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及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年8月9日,水天集团与市政集团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市政集团系南昌市国资委控股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水天集团变更为市政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南昌市国资委。

  二、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

  2022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市政集团转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洪国资字[2022]126号),南昌市国资委同意水天集团将持有的富春环保20.49%(持股数量为177,242,920股)无偿划转至市政集团。水天集团和市政集团后续将按照批复要求办理股份过户事宜。

  三、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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