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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2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华宝新能

  (二)股票代码:301327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6,000,00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4,541,666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237.5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7.20倍(截至2022年8月31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资料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2年8月31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237.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4.60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8月31日(T-4日)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127.4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发行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七第二、三层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徐征、张桐赈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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