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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修订议案。

  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6,270.00万元,可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30%,即10,881.00万元,前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的金额为13,084.69万元(含利息),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补充铺底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金额为3,175.28万元,合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6,259.97万元,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超出部分为5,378.97万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主要如下: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34,739,454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同比例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2021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34,739,454股调整为45,366,169股。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41,880,124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同比例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64,621.03万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本次发行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和《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6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8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2年1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为增加本次控制权变更的确定性、顺利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福华、公司股东季文庆、公司股东镇江市杰华投资有限公司与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前述各方就股份转让交易相关付款安排进行了调整,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前述股份转让交易已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过户。为顺利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二次修订,并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等内容进行了更新与调减。主要如下: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6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2年11月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4,621.03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发行股份数量为41,880,124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以本次发行价格15.43元/股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254,763,913股的30%;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0.7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7.46万元。假设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1)持平;(2)增长10%;(3)增长20%;

  5、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严格的论证,其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必要性

  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需要

  公司所处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的产业。下游半导体、平板显示等领域目前正快速向国产化、高端化、高集成度方向发展,拉动了湿电子化学品的总体需求量,使得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处于快速的发展阶段。同时,下游行业也对湿电子化学品提出了更高的技术等级要求和功能性要求。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已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亟需进一步加强在高端平板显示领域和半导体领域的湿电子化学品的产业布局,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市场开拓,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

  为更快更好地实现发展目标,公司需要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和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是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后,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从而集中更多的资源为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2、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

  基于行业当前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的变化,结合公司近年来不断扩大的业务规模,未来几年公司仍处于成长期,生产经营、市场开拓、研发投入等活动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资金主要通过向自身经营积累及银行借款的方式解决,资金成本压力较大,且借款额度受银行相关政策影响较大,如果没有大量稳定持续的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将影响公司的后续发展。受公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的规模较大,对公司日常的运营资金需求形成了一定压力。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张而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缓解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3、减小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为支持发展战略,公司近年来加大投资力度和资本开支规模,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亦不断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除通过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还通过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之需,充分利用了财务杠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也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增高。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借款余额分别为36,051.08万元、48,917.04万元、66,619.46万元和61,272.02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公司可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可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负债规模,控制经营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可行性

  1、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募集资金到位后,偿还有息负债可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在行业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营运资金的补充可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的资金需求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公司将重点梳理和提升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销售渠道拓展和成本管理、资金管理等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营运效率与效果。通过精细化管理,公司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发行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制定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殷福华。殷福华先生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淄博星恒途松将持有上市公司74,549,375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24.8390%,淄博星恒途松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淄博星恒途松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7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公告(2022-058)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53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69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1年11月18日和2022年9月15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淄博星恒途松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41,880,124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最终认购数量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确定。

  2、若本次交易完成实施,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淄博星恒途松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殷福华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

  3、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淄博星恒途松与殷福华、季文庆、杰华投资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殷福华、季文庆、杰华投资拟将其合计持有的22,448,62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1.4550%)转让给淄博星恒途松。上述转让股份事项已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2022年5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每股转增0.3股。该次权益分派完毕后,淄博星恒途松持有上市公司29,183,20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1.4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淄博星恒途松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淄博星恒途松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淄博星恒途松。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发行方案调整情况,淄博星恒途松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41,880,124股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2021年11月18日及2022年9月15日,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为20.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2021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0.15元/股调整为15.43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淄博星恒途松与殷福华、季文庆、杰华投资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殷福华、季文庆、杰华投资拟将其合计持有的22,448,62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1.4550%)转让给淄博星恒途松。上述转让股份事项已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2022年5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每股转增0.3股。该次权益分派完毕后,淄博星恒途松持有上市公司29,183,206股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前,淄博星恒途松持有公司29,183,20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1.45%,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5%以上,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淄博星恒途松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票事宜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四次、第二十九次、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淄博星恒途松基本情况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淄博星恒途松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注:2022年8月,Everpine Global Co. Ltd以10,000港元收购Everpine Global Holdings L.P.所持有的Everpine Global (HK) Limited的全部10,000股份。前述股权转让对价已实际支付,且已提交香港税局及注册处审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淄博千鹤恒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千鹤恒松”)为淄博星恒途松的控股股东。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能够对淄博千鹤恒松的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决议施加重大影响,能够通过控制淄博千鹤恒松,实现对淄博星恒途松的控制。淄博市财政局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淄博城运公司最终控制淄博星恒途松,淄博市财政局为淄博星恒途松的实际控制人。

  (三)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情况

  淄博星恒途松自设立以来,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淄博星恒途松于2021年9月24日设立,2021年及2022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41,880,12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董事会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15元/股,为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规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2021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0.15元/股调整为15.43元/股。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2年9月15日,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与淄博星恒途松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1、甲方:江化微

  2、乙方:淄博星恒途松

  (二)对原协议的修改

  1、将《原协议》中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金额调减5,378.97万元,即募集金额由“70,000.00万元”调减为“64,621.03万元” (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为准)。

  2、原协议中约定的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调整为41,880,124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为准)。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就本次关联交易,包括定价方式在内的交易安排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开、合理,且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包括定价方式在内的交易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编号:2022-07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8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并编制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65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8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并编制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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