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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贺财霖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士、张佩莉女士、俞小莉女士、王锡伟先生、罗京花女士;其中贺财霖先生为董事长,贺频艳女士为副董事长;其中俞小莉女士、王锡伟先生、罗京花女士为独立董事。

  2、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贺财霖(主任委员)、贺频艳、俞小莉

  (2)提名委员会:王锡伟(主任委员)、贺财霖、罗京花

  (3)审计委员会:罗京花(主任委员)、贺群艳、王锡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俞小莉(主任委员)、张佩莉、王锡伟

  二、 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分别为张海芬女士、张义魁先生、贺皆兵先生;其中张海芬女士为监事会主席;贺皆兵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董事、监事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均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任期三年,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

  三、 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贺频艳

  副总经理:贺群艳、张佩莉、张军杰、竺菲菲、段耀龙、石芦月

  董事会秘书:竺菲菲(兼)

  财务总监:张红意

  证券事务代表:虎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竺菲菲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虎星女士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竺菲菲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以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电话:0574-86805200

  传真:0574-86995528

  邮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贺财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贺频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战略委员会:贺财霖(主任委员)、贺频艳、俞小莉

  (2)提名委员会:王锡伟(主任委员)、贺财霖、罗京花

  (3)审计委员会:罗京花(主任委员)、贺群艳、王锡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俞小莉(主任委员)、张佩莉、王锡伟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贺频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贺群艳女士、张佩莉女士、竺菲菲女士、张军杰先生、段耀龙先生、石芦月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竺菲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红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竺菲菲女士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无异议审核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虎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虎星女士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1、贺财霖:男,194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七届、第八届人大常委,荣获中国百名行业创新杰出人物、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中国民营企业时代先锋人物、第二届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浙江省民营企业英才、宁波市慈善楷模、宁波市十大慈善之星、宁波市劳动模范、十大风云甬商、北仑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等称号。曾任中国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却风扇工作组组长,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北仑区工商联合会副主席,宁波市北仑区霞浦电信零件厂厂长,宁波市北仑区霞浦礁碶电配厂厂长,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厂长,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厂长,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雪龙咨询执行董事、总经理,雪龙有限董事长、总经理,东泽发展董事。现任雪龙集团董事长,捷斯特总经理,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贺频艳:女,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雪龙有限总经理,宁波市北仑区第八届政协委员,宁波市北仑区第九届人大代表。现任北仑区第十届人大常委、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内燃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内燃机标委会冷却风扇工作组组长、浙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副会长、宁波汽车零部件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宁波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北仑区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兼职副主席、雪龙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雪龙进出口总经理,捷斯特执行董事,长春欣菱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3、贺群艳:女,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经济师职称。曾任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出纳,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出纳,雪龙咨询出纳,雪龙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雪龙股份财务总监。现任雪龙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捷斯特监事,雪龙进出口监事,长春欣菱监事。

  4、张佩莉:女,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霞浦礁碶电配厂会计,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销售科长,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销售科长,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科长,雪龙有限副总经理,曾任北仑区第六届政协委员,北仑区第六届、第七届党代表。现任雪龙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雪龙进出口执行董事,香港绿源董事。

  5、俞小莉: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浙江大学教授。1985年8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浙江省内燃机学会监事长。曾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七届、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亚太机电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现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6、王锡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师。1999年获宁波市司法局三等功奖章,2012年获宁波市律师协会宁波市优秀律师称号,2021年获宁波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称号。2006年12月发起成立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曾任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罗京花: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现任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副主任会计师,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张军杰:男,1968 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管理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9、竺菲菲:女,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慈溪市社科院综合科,历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助理、综合管理部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段耀龙: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宁波恒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工程师,宁波拓普减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雪龙有限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雪龙集团副总经理、宁波瑞驰机电有限公司董事。

  11、石芦月:女,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12、张红意:女,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中级会计师、工程师。曾任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会计,雪龙有限财务经理,雪龙股份财务经理。现任雪龙集团财务总监。

  13、虎星:女,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9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张海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贺财霖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竺菲菲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乔营强、王梓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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