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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9月8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9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可以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2-036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2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保证股东大会依法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均为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111,214,5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37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4,936,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2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36,278,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5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股份15,138,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股份15,138,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794%。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13,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7,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中伦律师事务所刘永超律师和王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2-03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何氏眼科”)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600万元向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筹建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注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62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431.13万元。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10Z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6,431.1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7,077.46万元。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82,323,432.86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307.48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向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注资。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三、本次使用超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构建以眼科医疗特色为中心、以用户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为体系的业务服务,整合全球供应链、发掘优质国际健康药品、创新医疗药械、保健品、功能性食品资源,更优质的发展用户规模、开展跨境电商,将帮助何氏眼科在服务领域、服务内容上加大半径,整合全球优质资源,升级互联网创新能力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万元向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博鳌何氏眼科”)进行增资,用于筹建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增资后,博鳌何氏眼科注册资本增加至3,100万元。

  (二)本次增资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由公司出资成立,控股100%,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万元人民币进行增资投资。

  

  (三)本次增资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情况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预算总投资2,600万元,项目建设期6个月。何氏眼科跨境电商项目是集团进行拓展运营的全新项目,项目运营平台将通过自营平台(微信小程序+APP)为主要运营中心,并逐渐拓展到其他支持跨境电商、具有药品、保健品及功能性食品销售资质的电商平台中;此外还将链接打通何氏眼科在线互联网医院,并通过线下实体医院进行品牌展示实现平台的推广。                                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2、项目正常运营后,项目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12,000.15万元(含税),净利润3,011.77万元。

  3、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1)项目实施是拓展公司业务版图、加强用户服务能力的需求

  开展跨境电商,将帮助何氏眼科在服务领域、服务内容上加大半径,整合全球优质资源、服务用户以眼健康为核心、多健康领域干预、促进与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新发展策略中,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2)项目实施是抢占中国大健康市场蓬勃发展特色医疗健康管理制高点的需求

  从治疗为主转型到以预防为主,通过倡导良好的生活方式实现健康全生命周期管理,这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的核心倡导和着眼点,也是近年来中国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的动力。作为以医学治疗和干预为主、倡导健康用眼、预防近视为公益事业的何氏眼科,深刻认识到中国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趋势性变化和近年来中国医疗产业发展的新动向。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将国际优秀的保健品、功能性食品带入我国、服务用户,不仅在日益增长扩大的全民健康事业中提供功能价值,也为更多国人认识健康、参与健康、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何氏眼科全新的医疗特色化服务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3)项目实施是发挥集团优势资源能力、升级互联网创新能力的需求

  多年来,何氏眼科依托先进的医疗技术、人才、诊疗设备,为各类眼病患者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诊疗服务项目包括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常见致盲性眼病,同时针对屈光不正开展光学矫正、屈光不正手术及视功能训练等眼科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公司在常见和复杂疑难婴幼儿眼病诊治方面经验丰富,拥有从事遗传性眼病研发的实验室,项目覆盖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遗传性视神经萎缩、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白内障等致盲眼病的基因诊断。近年来,何氏眼科积极发展互联网创新,打造国际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互联网医院,用新模式重新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再发展。

  在此基础上,何氏眼科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将是对创新业务的补给和升级,也是对互联网创新发展的有益探索,成为拉动区域消费需求、促进传统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

  (4)项目实施是何氏眼科全球化产业发展运营的基础与需要

  多年来,何氏眼科不仅致力于中国市场的发展、为中国百姓健康服务,更不断走出国门,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何氏力量,创造何氏国际模式。2000年,沈阳何氏眼视光有限公司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5年,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被国际防盲协会(IAPB)批准成为会员单位;2022年,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获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中国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2021企业最佳实践(全球伙伴关系);连续四年举办基因组学领域具有深远影响力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基因组学大会眼科大会(ICG EYE),诺贝尔奖得主、院士共话基因。这些成绩无不证明何氏眼科在国际化领域中的追求。

  引进特许国际新特产品,汇聚全球健康精品力量,何氏眼科跨境电商业务的建立与发展,将依托集团20多年来的成熟运营经验与行业领先知名度、市场占有率等基础条件,立足全球最大的自贸港——海南自贸港的优惠政策,将以更低价格、更优惠的税收政策,为用户提供更优质、更实惠的全球化健康精品,让用户足不出户享受全球健康资源。更借助此举,与更多国际知名大健康品牌建立合作,发挥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4、风险分析

  (1)运营风险

  跨境电商属于整体强运营成果项目,在具体项目运营中,可能出现公司因为对跨境电商具体业务经验不足、新品管理不到位、对国际贸易及跨境电商特殊性流程理解不深刻、对用户服务不全面等问题,可能会直接导致跨境电商整个运营体系的不规范以及运营的风险存在。

  (2)市场风险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规模的持续扩大,交易模式的多样化,监管法规的完善化,经营环境的复杂化和不确定性的提高,都对跨境电商经营提出巨大的挑战。短时间内,大量企业的涌入,部分销量及利润空间比较可观的产品可能会出现同质化竞争严重,甚至会打响价格战。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如不能在产品种类、质量、品牌及运营模式创新等各方面不断提升,将面临较为严峻的市场竞争风险。与此同时,该行业正处于高速上升期,若不能及时进行相关产品及模式的更新迭代,可能会导致市场竞争力较弱。

  (3)物流风险

  跨境电商的发展离不开安全、高效、快捷的物流运输环节。近几年,面临客户要求提高质量、物流成本上升的两难局面,一些弊端也逐步显现:一是运输时间长,运输过程中货物破损、物流人员不合理分拣等造成货物丢失程度高;二是中途退换货频繁,增加物流成本;三是运输包装不环保、不规范会延长发货和收货时间延长;四是因为疫情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物流快递出现大面积延迟等。这个问题将会直接导致跨境电商平台用户满意度的下降、用户投诉率的上升,以及部分用户的流失等。

  (4)纠纷风险

  跨境电商是以网上零售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直接面对海内外终端消费者。在线B2C交易中,跨地区、跨文化的信用体制构成其复杂的交易环境,难免会出现由于双方对于商品质量、物流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意见不统一而导致争执与纠纷的产生。若出现较多纠纷,一方面会带来额外的成本支出,另一方面可能直接影响平台的信誉度及销售情况。

  (5)库存风险

  在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逐年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为加快业务发展或备战“6.18”“双十一”等大型购物节活动,可能会加大备货力度,导致公司存货量大幅提升。如未来销售迟滞导致存货周转不畅,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相反如备货不足,在销售旺季出现断货的情况,同样会影响平台的销售及信誉度。

  (6)政策风险

  目前,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尚处在发展期,包括监管体系的明确、管理与职能定位、相关外汇管理等在内的相应政策、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市场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若未来监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要求,且未能及时跟上政策更替的脚步,势必会对未来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且不同时间段进口国的政策也可能受到对方国家政治因素的影响,进而出现法规规定与监管要求的改变,阻碍跨境电商的交易进行。

  何氏眼科跨境电商体系依托于国家赋予海南自贸港的政策优势,在税收、进出口贸易权限中占据优势。2025年前海南自贸港将实施全岛封关,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的标志,因此在封关前后将会有相应政策的调整及变化,这对跨境电商业务既带来更大的竞争优势,也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博鳌何氏眼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将提高其自身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稳步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增资将存放于博鳌何氏眼科拟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博鳌何氏眼科、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使用超募资金2,6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可以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可以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1、何氏眼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何氏眼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可以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推进项目建设,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何氏眼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业务布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经营资质等手续正在办理中且跨境电商业务竞争激烈,提示投资者关注业务实施过程中的审批风险和市场风险。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2-03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年9月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由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出资计划的实施主体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用于超募资金项目出资。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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