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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2-038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书面传签、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2年9月15日。本行已于2022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修订<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个人客户代理理财业务操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客户代理理财业务操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2-039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1,040,793.00万元,授信期限1年。

  2.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会议同意对渝富控股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1,040,793.00万元,授信期限1年。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在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后,提交本行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8.7%,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本次集团授信申报12个成员,其中渝富控股为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其余11个成员为渝富控股下属企业,另预留额度150,000.00万元,仅限于集团成员使用。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集团授信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其中,上交所口径下,渝富资本授信额度和预留额度(按从严原则,将预留额度计入上交所口径)总计297,000.00万元,占本行2021年末经审计集团净资产的2.8%,超过1%,未超过5%,应提交本行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渝富控股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胡际权,注册资本1,680,00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末,渝富控股合并总资产23,438,201.46万元,总负债14,151,036.0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54,967.64万元,净利润406,128.04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相关条件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本行定价政策。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定价合理,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准确识别并界定关联方和重大关联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关于对渝富控股集团授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相关条件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公司定价政策,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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