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785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万股,并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3-7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21.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696.50万元,总股本由18,521.50万股变更为24,696.5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10月1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9月2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 2022 年9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 1.00 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涉及议案3.00的关联股东需对此提案回避表决。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9月28日17: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ecurity@jwele.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会期半天。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深圳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受疫情防控影响,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2022 年9月28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静、杨甘豆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 真: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security@jwel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39
2、投票简称:智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 2022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10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00、2.00、3.00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21.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696.50万元,总股本由18,521.50万股变更为24,696.5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1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175.5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34.41万元,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801、B-806、B-807、B-1207的房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累积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郭旭辉先生、袁微微女士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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