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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27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20日(星期二) 至09月2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sichuanhongd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27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27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建军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帅巍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延俊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27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20日(星期二) 至09月2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sichuanhongd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8-86141081

  邮箱:dshbgs@sichuanhongd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黄建军董事长主持,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时,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参会方式在现场会议召开方式的基础上增设了通讯方式即线上视频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宋杨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王延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张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锦、赵清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现场见证,中银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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