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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 新项目投资金额:24,748.91万元,其中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合计11,876.29万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其中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尚未到期赎回,具体金额以理财到期赎回后的金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整体建设周期为4年,分阶段进行建设并投入生产设备,预计2025年建成达产。

  ● 变更的主要内容:新项目系新增106.66亩土地,建设约10万平方米厂房。原项目旨在通过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新项目旨在通过新建厂房并购置必要的硬件生产设备和软件系统,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相比于原项目,新项目实施的目的不变,仅实施方式有所变化。本次变更不会改变原项目的原定用途,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2022年9月16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原项目投资总额14,246.78万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3,019.89万元,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11,876.29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尚未到期赎回,具体金额以理财到期赎回后的金额为准),占总筹资金额的83.36%,新项目拟投入金额24,748.91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名称: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

  2、原项目实施主体:德马科技

  3、原项目的实施方式:计划在公司生产现状的基础上,改造厂房30,000平方米,包括屋顶、地面以及辅助设施等,并增设变电站、环保基础设施以及冷却设施;实施智能化生产线改造,购置关键通用设备;购置软件系统提高生产线信息化水平。

  4、原项目计划进度: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工期为24个月,从资金到位开始。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前期准备、厂房翻修、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人员招募与培训、试运行。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2022年8月。

  5、原项目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6、原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19.89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21.20%。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自上市以来,由于生产任务紧张,为了不影响现有的生产进度,无法对“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全面实施技改。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购买部分关键设备、租赁厂房等方式,解决了扩充部分产能的需求。随着物流装备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与订单的增长趋势不匹配,一方面,公司现有仓库容量难以满足物料及产成品的存放;另一方面,公司现有设备水平已不能满足自动化、智能化物流设备制造要求。综上,公司拟通过新项目的建设,扩大物流设备生产规模及种类,进一步扩充产能,提高生产能力,助力公司产品更好的迎合物流装备发展的趋势,并推进物流行业的现代化、信息化进程。

  新项目系新增106.66亩土地,建设约10万平方米厂房。原项目旨在通过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新项目旨在通过新建厂房并购置必要的硬件生产设备和软件系统,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相比于原项目,新项目实施的目的不变,仅实施方式有所变化。本次变更不会改变原项目的原定用途,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四、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德马科技

  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埭溪镇上强工业区

  实施方式:本项目旨在通过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计划在新增106.66亩土地基础上,建设约10万平方米厂房,并增设变电站、环保基础设施以及冷却设施;购置关键通用设备;购置软件系统提高生产线信息化水平。

  (二)投资计划

  预计总投资金额:24,748.91万元

  项目总投资估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可行性分析

  1、市场容量广阔,可充分消化新增产能

  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科研技术水平的提高,自动化技术的广泛推广和应用,为适应企业高效、准确、低成本的仓储、分拣、运输等物流要求,智能物流系统应运而生,降低物流业和制造业各环节成本。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的统计,2020 年全球智能物流行业市场规模已经达到 559.074 亿美元,2016-2020年全球智能物流行业的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 10%,伴随越来越多国家将物流智能化、智慧化作为未来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加上全球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日益成熟,预计2026年全球智能物流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129.83亿美元。由此可见,未来几年全球智能物流装备市场空间很大,完全可消化本项目新增产能。

  2、政策助力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发展

  2016年8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重塑企业物流业务流程,创新企业资源组织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仓储、配送等环节运行效率及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云(云计算)、网(宽带网)、端(各种终端)等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

  国务院出台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鼓励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加快食品冷链、医药、烟草、机械、汽车、干散货、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物流装备的研发,提升物流装备的专业化水平。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将使物流系统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市场前景,未来行业需求增长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较大的物流系统市场需求将给公司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202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 号)指出,推进新兴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

  3、完善的管理机制和优秀的管理团队,广阔的客户群体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作为中国物流自动化输送领域的领军企业,对国内物流输送及分拣设备的制造及应用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同世界多个物流设备制造商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如西门子、实现了技术和产品上的互补,丰富了产品种类,开发了跟多客户群体。

  公司不仅重视外在的业务拓展,还积极打造企业内部的硬实力。公司通过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积极营建员工、企业和社会利益命运共同体,牢牢吸引和控制了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管理人员,并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高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公司管理人员稳定,管理团队能力强、威信高,具有多年的物流设备研发、生产和营销经验,而且公司一直十分重视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培养,现已建立起一支懂技术、能管理、熟悉市场的中高层管理队伍。

  积极高效的内外部协作、管理为该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实施环境,在项目管理、技术支持、项目产能消化等方面为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必要保障。

  4、智能制造为物流装备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智能制造系统主要由软件、硬件、系统服务等几个部分组成,实现智能制造要素和资源的相互识别、实时交互、信息集成,这其中离开智能物流装备。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加之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经济发展逐步进入新常态,在此背景下,围绕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国务院于 2015 年 5 月发布了《中国制造 2025》,提出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在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三大因素影响下,我国工业自动化将持续提升,智能制造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这为智能物流装备提供了更大的市场规模。

  (四)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将新增输送分拣机设备近8.4万台/套,新增近7.72亿元收入。

  五、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地扩大公司产能,极大提高公司提供给客户产品的速度,改善提供给客户的产品的质量,有效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同时,项目的市场前景广阔,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必将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为湖州市财政税收的增长做出贡献。该项目的实施将吸纳更多的高素质生产制造人才,进而缓解当地就业压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在输送分拣核心零部件、设备、系统提供及方案解决领域,一些国际知名物流装备企业以直接投资或合资公司的形式进入我国市场并正在逐渐发展壮大,例如德马泰克(DEMATIC)、英特诺(INTERROLL)以及TGW物流集团,国内物流装备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若公司不快速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在承接大项目的能力、资产规模及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1)根据市场竞争格局重新设置市场定位,制定规划性发展战略,顺应新的竞争格局与市场条件发展形势。(2)优化产品,采取积极的市场生产与营销策略,扩大生产规模,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减小竞争风险。(3)加强与国内外主要厂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市场占有额,获取更大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2、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客户对产品的技术和质量要求较高,技术成果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基础。当前公司在上海设有现代物流技术研究院,长期致力于物流自动化输送分拣的前沿技术和关键设备的研究与开发,已经成功完成了多个国家级重大创新产品、国家级重大火炬项目、国家重点创新基金项目,成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专利示范企业。面对所处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与市场中不断涌现的实力较强的竞争对手,未来公司在继续保持技术先发优势方面存在着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着重要技术泄露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风险。

  防范措施:

  (1)加大公司研发投入,提供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的资金支持,同时建立健全研发制度,构建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使研发过程规范化,缩短研发周期。(2)适当学习引进先进的相关专利技术,突破技术发展瓶颈,在争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保持公司在国内同行业的领先地位。(3)公司在完善现有技术保密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素质教育和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法律意识,注意核心技术的保密。

  3、管理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已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但公司处于业绩高速成长期,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规模将迅速扩大,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需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组织管理体系不能满足经营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提升将受到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1)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细化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管理有法可循。(2)培养优秀的管理团队,充分利用已有管理经验,发挥老员工的带头模范作用,并加强员工培训。

  4、政策性风险

  公司是从事物流装备生产制造类企业,专注于输送分拣系统核心零部件及关键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是国内最大的物流自动化输送分拣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所服务的客户主要为各类电商、医药和工程机械企业。国家为推动中国智能制造业加快发展、促进我国制造业升级与效率提升,已出台了关于加强物流网络节点、推进物流信息化智能化的相关政策及规划纲要,要大力推进物流行业的现代化建设,加快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加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广力度,推动制造产业的改造提升,增强产业竞争力。利好政策的出台使相关智能物流装备产业受益,公司的业务发展也获得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但如果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将为项目带来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信息,加强政策研究能力,减少相关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对自身技术研发方向做出正确的预见与规划,以减少相关政策的变动对项目及公司的影响;(2)充分利用政策的有利方面,加快企业发展。

  六、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待本次项目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变更、审批等手续。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没有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后的新项目旨在通过新建厂房并购置必要的硬件生产设备和软件系统而非通过原项目技改的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市场需求。相比于原项目,新项目实施的目的不变,仅实施方式有所变化。本次变更不会改变原项目的原定用途,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16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0日

  至2022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0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3023

  电话:0572-3826015

  传真:0572-3826007

  邮箱:ir@damon-group.com

  联系人:郭爱华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16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181.68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理财尚未到期,待理财到期后连同利息一并转回,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实际具体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8月31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节余募集资金总额1,181.68万元中,尚有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理财未到期,待理财到期后连同利息一并转回;

  (3)上述数据为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数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的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投资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1,181.68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1,181.6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1日以电话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家振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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